张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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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某某与侯某某、侯某某、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新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张帅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8日|分类:交通事故 |18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找律师去代理,在计算赔偿方面专业的律师会为你争取更多的利益。详见本案判决:

一、被告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新支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10000元;在交强险死亡伤残限额内赔偿原告误工费26579.5元(90.1元/天×295天,自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4月20日)、护理费22660元(110元/天×206天,自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1月22日)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56700元(28350×20×10﹪)、精神抚慰金3000元(30000×10﹪)、交通费338元;在财产损失限额内赔偿原告电动车损失2000元,合计人民币121277.5元;

二、被告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新支公司在在承保的商业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32790.19元(42790.19元-10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0500元(100元/天×205天,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月22日),合计人民币53290.19元。

以上一、二项合计总额174567.69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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