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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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男孩遭3只恶犬撕咬死亡,父亲:和解金55万,因同村的才让步

作者:李素霞律师时间:2021年05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01次举报


8岁男孩遭3只恶犬撕咬死亡,父亲:和解金55万,因同村的才让步

转载 自华律网 

 

从家步行到公交站

只有数百米的距离

中途却遭同村邻居家养的狗撕咬

8岁的小博倒在了上学路上

...

男童上学路上遭狗撕咬致死

遇害者小博是个男生,今年8岁,在某小学读二年级,家中还有一个弟弟,在读幼儿园,父母平时在外打工,奶奶在外地帮忙照顾孙子,只有爷爷在家照顾两个孩子。小博就读的学校离家有4公里远,每天需要步行到公交车站,之后乘坐公交抵达学校。由于弟弟上幼儿园时间较晚,所以爷爷先将小博送到学校,之后再返回家中送弟弟去幼儿园。



4月22日早上六点40分左右,爷爷送小博去上学,中途爷爷因为忘带公交卡,所以独自返回家中取公交卡,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这段时间里,小博竟然会发生意外。小博走到一段乡路时,不知从何处突然窜出三只恶犬,恶狠狠地盯住小博,将其扑倒在地,一口咬住小博的脖子。



事后,小博被送往医院,其中两只恶犬被当场处置。不幸的是,小博经抢救无效身亡,经法医鉴定,小博系创伤性休克加合并气管离断死亡。



据当地居民黄先生讲述,养狗的独居农户家和小博家是一个村民组的,隔得并不太远。这家主人是做冻货生意的,家里有冻库,但平时只有一名七八十岁的老人在家。主人就养了3只狗在家防贼。事发时,老人都还没起床。事后,三只狗均被处理,狗的主人也被控制。

 

小博爷爷表示,狗主人家的三条狗都非常凶狠,而且平时只有一只狗是拴着的,曾经还咬死过其他人家的狗。出事后,小波的父母也从外地回到家中,一家人都无法接受这件事。小波的父亲称,突闻噩耗的他都是懵的,立刻和妻子赶回家中,在殡仪馆看到儿子的遗体,简直惨不忍睹,脸部被咬得不成样子。

 

和解金55万,因是同村的才让步

 

目前,狗主人已被当地警方控制,三只恶犬也被处置,此事仍在进一步的处理中。针对善后事宜,起初小博家属要求狗主人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伤害等等在内的费用,共计92万元,而狗主人方只愿意给予家属40多万赔偿,双方未达成一致。

 

 

孩子父亲表示:这92万元的赔偿并不是“狮子大张口”,而是按照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费、交通费等综合计算出来的,“人生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我们觉得很蒙,天都要塌下来的感觉”。

 

由于自己家户口还在农村,在协议赔偿时,肇事方提出得按农村标准进行赔偿:“但小孩在城市里读书,有暂住证,跟完全意义上的农村户口不一样,所以我们没同意。”

 

此外,当地居民介绍说,“咬死小博的几条狗子,凶得很,前段时间就咬伤过人,甚至几天前还把附近邻居家的一条大狗直接咬死。”



 



目前警方调查后得出的结论是,孩子被咬死的责任百分之百是在对方身上。他们一家人希望协商尽快结束,给孩子一个说法:“我们没有精力和时间在这种事情上耗来耗去。”



有法律界人士也表示,刘家提出的赔偿标准基本上是合情合法的,尽管目前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区分了农村和城镇,但小博已经在县城的小学上了2年学,而且又有城市暂住证,无疑应当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



死亡赔偿金方面,获赔金额是重庆城镇居民年收入×20年;丧葬费是城镇居民社平工资×6个月,“光是这两笔费用加一块就已经有80多万元,再加上一定的交通费、误工费、精神伤害赔偿费,刘家要求92万元的赔偿费用,并不过分。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一个健健康康的男孩,未来还有无限可能却被恶犬咬死,狗主人明知道自己家的狗是烈性犬,还放任不管,其行为太过恶劣,应该严惩。



最新情况:



孩子父亲表示,“和解金额不是之前说的92万,是55万。”至于为何和解金额降低,他表示是因为两家人都是同一个村子里的,所以在进行几次协商后,最终自己决定退一步。



“我们还没有处理孩子的后事。”孩子父亲说,儿子一直表现很乖,此前在学校的学习成绩很不错,收到噩耗时心情很懵,对家庭的打击也是巨大的。

 

 

新规将实施:带犬外出必须牵绳

 

2021年,我国将实施新《动物防疫法》,其中第30条规定为,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系犬绳。在此也提醒大家,出门遛狗时,一定将爱犬系绳,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在此提醒各位养狗人士,

5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施行。

该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

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

携带犬只出户的,

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划重点!



届时带狗狗出门不佩戴犬牌和系犬绳



是违法行为!

5月1日起将要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养犬的禁忌做了明确,规定除了牵绳外还应定期接种疫苗并佩戴犬牌。

对于多次违规者,会处以高额罚款或者没收犬只。此外,《民法典》中也明确了相关事故的责任划分:宠物主人违反管理规定,没有对宠物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从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即便是受害人有故意激惹狗的行为,也只能减轻狗主人的责任,不能完全免责。

需要重点注意的是:从今年5月1日起,如果市民带狗狗出门,不佩戴犬牌和系犬绳的话,你的行为将不再是违规行为,而是违法行为了!

最后,

送大家一首文明养犬口诀:

养犬要办证,遛狗要牵绳,

狗便要清理,不养烈性犬。

不要让“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成了不文明养犬人的替罪羊!


李素霞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大法律专业,学士学位,毕业后在法院工作多年,2010年开始作为专职律师,执业于河北神威律师事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邯郸
  • 执业单位:河北神威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420********77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