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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如何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

发布者:曹成明律师|时间:2020年03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935人看过

买卖合同作为日常工作生活中实最常见的一类合同,与公司或个人的实际利益密切相关,特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经常出现逾期付款,那么如何合法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显得至关重要。

买卖合同中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罚息利率逾期罚息利率为: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根据以上规定,双方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情形下,此违约金为同期贷款利率的1.3-1.5倍。

二、当事人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一方当事人认为约定过高时,如何调整。

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时,可以依法减少,但对于减少的标准,各地司法实践做法不一。

有的地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年24%利息的标准,直接减少至24%以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商事审判若干问题的解答(二)中明确规定了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在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95倍至4倍幅度之间对此类违约金进行调整。

根据以上规定,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可以约定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95至4倍或年24%的利息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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