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宣判一例“刷单入刑”案。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组织刷单炒信被判刑案件。
2013年2月,江苏人李某创建“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并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吸纳会员刷单炒信。平台制定了规则和流程,并向会员收取保证金和平台维护费及体验费。案发时,平台有会员近1500名。
2014年初,“零距网商联盟”被阿里巴巴集团发现存在刷单行为,同年5月,李某被浙江公安机关传唤到案。2016年6月,余杭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
法院查明,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被告人李某共收取平台维护费、体验费及任务点销售收入逾30万元,另收保证金共计50余万元。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还查明,“零距网商联盟”不具备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条件。余杭区法院宣判,李某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李某还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月被宜春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为此,余杭区法院予以并罚,对李某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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