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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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成功辩护的聚众斗殴罪经典案例

作者:王学德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92次举报
2015-10-20

案情简介:

被告人黄某,因犯聚众斗殴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及其家属不服,遂委托王学德律师作为黄某的辩护人,会见被告人黄某,并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王律师接手此案后,发现本案即将超过上诉时间,于是立即去一审法院阅卷,查看本案的证据材料并及时提交了上诉状。王律师在阅卷后,发现本案缺乏量刑的关键证据,遂立即调查取证,并和中级法院依法取得联系,对本案受害人做了合法的调查笔录,之后向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辩护词,依法、依据犯罪事实提出了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意见,获得了中级法院的依法支持。

判决结果:

撤销一审法院关于量刑的部分,改判被告人黄某缓刑,大大减轻了量刑幅度。被告人家属在接到通知时第一时间表示感谢:王律师,太谢谢你了!

律师提示:

关于本案的启示:被告黄某在一审判处了实刑一年零六个月的原因,就是当事人缺乏法律意识,在一审时没有聘请律师,没有取到有利于被告的证据,在缺乏证据的前提下一审法院只能根据当时有的证据判决。

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纠纷案件,律师在刑事案件的辩护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无论是律师独有的会见权、阅卷权,还是律师所掌握的关于犯罪辩护的法律知识及技巧,都是成功辩护的关键因素,所以发生刑事案件时,不要因担心律师费,因小失大,在此建议当事人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依法辩护,充分维权!

律师个人简介: 王学德,山东元康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一直注重研究劳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潍坊
  • 执业单位:山东元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720********46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
山东元康律师事务所
1370720********46 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