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立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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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什么是无效房屋租赁合同?

发布者:邹立洪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739人看过

深圳律师什么是无效房屋租赁合同?

 1.签合同时要留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的地址、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可以知道你跟谁签了合同,出了问题可以找到他。联系的地址、电话便于双方的联系。很多人出现纠纷时连对方的这些信息都没有,连身份都搞不清那怎么能追究他人的责任呢?

2.出现纠纷时及时收集证据,对方违约时要书面发函催对方履行合同,而不是仅通过电话。书面函件是证明一方违约的重要证据,错过了时机就取不到证据了。很多当事人都是仅打了电话,而没发函,结果导致诉讼证据不足。

4.60%的房产买卖合同纠纷都是发生在监管首期款的环节,因此在楼市波动比较大的时候,尽可能缩短签署合同到监管首期款之间的时间。交易时间越短违约的概率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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