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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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往来环节的刑事法律风险——串通投标类

发布者:郑晓莹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9日|分类:经济仲裁 |312人看过

【涉及的罪名】串通投标罪

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本身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企业若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防控建议】

1、企业不论作为投标方还是招标方,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招投标

2、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确保本企业员工不因蝇头小利主动实施串通招投标行为。同时,谨防员工在无意识的情形下泄露招投标相关数据,被他人利用

3、一旦发生招投标泄密情况,涉及串通招投标时,应当主动向司法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降低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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