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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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存在的刑事风险

发布者:郑晓莹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3日|分类:刑事辩护 |676人看过

(一)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防控建议】

职务侵占罪往往会给企业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这主要是企业没有建立良好的财务制度,企业没有注重法律风险的防范,不注重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职务侵占罪的发生与企业的整体管理密切相关,企业只有加强内部的规范和管理,采取各种措施约束和控制员工的行为,才能够防范此类犯罪的发生。

(二) 合同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防控建议】

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在支行过程中必然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发生业务往来,合同是企业与他人商谈及履行业务中最重要的保障,但在经济活动中,不法分子利用合同骗取财物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往往与被害单位和个人疏于防范有密切关系,在防止受骗的同时也要防止自身陷入合同诈骗,以及防止本单位人员利用合同诈骗他人。所以,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企业应当采取各种调查手段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履行过程中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对合同行为进行跟踪监督,关注对方的变化和经营信息,一但发现对方存在诈骗嫌疑,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制和缩小损失范围。

(三) 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防控建议】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该罪立案追诉标准为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挪用10000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挪用10000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三个立案追诉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构成。所以,企业要管好自己的钱,这需要建立起良好的财务制度,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该行为对公司造成巨大危害。

(四) 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等,若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等相关罪名

【防控建议】

1、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提升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及安全生产意识

2、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制定企业生产事故应对机制。建立相应的信息登记制度,并对相关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消除,必要时必须停产停业,杜绝不采取措施的情况发生。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主动赔偿损失,并积极配合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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