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举证指南之离婚纠纷: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原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被告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由登记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如有委托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律师作为代理人的,还应提交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的,不能作为当事人不出庭的理由。
三、提供下列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1、结婚证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登记证明。
2、证明夫妻感情状况的证据。
3、有子女的,应提供子女的户口簿或出生证的复印件。
有财产需要分割的,应提供有关财产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