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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股份分红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者:王永胜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1日|分类:法律顾问 |865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农村股份分红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农村股份分红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平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夫妻之间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所示:

(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如果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则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一旦将该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将会影响,该财产的价值或者用途,可以将该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即可。

(3)折价赔偿。折价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农村集体分红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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