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胜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浙江萧银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变更子女抚养权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者:王永胜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7日|分类:法律顾问 |405人看过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具备哪些条件

1、原抚养人没明抚养能力。

2、原抚养人有家庭暴力倾向或其它不良品质,对孩子教育不利。

3、原抚养人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4、原抚养人再婚而不和子女一起居住交由别人抚养的。

5、原抚养人有其它违法行为而侵犯子女权利的。如不让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如何转移孩子的抚养权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1、双方协议变更。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许,也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变更子女抚养权具备的条件包括:原抚养人没明抚养能力、原抚养人有家庭暴力倾向或其它不良品质,对孩子教育不利、原抚养人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等,具体的规定如上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