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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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别人欠的钱怎么处理

发布者:王永胜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4日|分类:法律顾问 |440人看过

一、夫妻离婚别人欠的钱怎么处理

债务人通过夫妻离婚的方式,将财产转移给配偶逃避债务的,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并且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如何认定假离婚真逃债

一般而言,构成离婚逃债行为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执行人必须有离婚逃债的行为存在,即被执行人实施了旨在逃债的违法行为,它是一种违法行为。

2、该行为发生在债务产生后,包括债务产生后诉讼前、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及法律文书生效后。

3、该行为必须是被执行人故意所为。

(1)在离婚时向有关机关故意隐瞒债务;

(2)分割债务时未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是在暗中对可供被执行财产进行处分的;

(3)财产分割明显不公平,表现为将被执行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分给被执行人配偶,或者被执行人配偶分得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人仅分得少量随身物品,而债务全部由被执行人承担。

4、行为人必须是实施离婚逃债行为的人。

5、其处分财产尚未被明确为执行标的,即不是法律文书中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也不是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将来可能成为执行对象的财产。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债务人通过夫妻离婚的方式将财产转移给配偶逃避债务的行为作为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并且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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