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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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发布者:王永胜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3日|分类:法律顾问 |474人看过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要不要公证,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不申请公证的,不影响抚养权协议书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哪些情形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

可以变更抚养权有以下情形:

情形一:抚养孩子的一方患了严重疾病或者伤残,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顾,无力抚养孩子,另一方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情形二: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或者虐待孩子,孩子跟随其生活会影响身心健康。

情形三:孩子满十周岁后,明确表示跟随另一方生活,可以此为由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

还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比如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可起诉变更抚养权,其他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应该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院审理变更抚养权纠纷考虑的因素

“抚养孩子一方的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收入情况发生重大改变、经常变更居住地、长期存在不良嗜好、工作方式发生重大改变等等,”都可以作为是“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重要证据,法院在审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会重点考虑。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由生父母协商确定的,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书后,要不要申请公证,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申请公证,不影响抚养权协议书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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