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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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合同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发布者:王永胜律师|时间:2021年06月14日|分类:法律顾问 |477人看过

提供劳务合同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当事人在劳务合同中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劳务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全国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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