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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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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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能享受哪些待遇?

发布者:王永胜律师|时间:2020年09月17日|分类:劳动纠纷 |466人看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停止工作治疗休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停工治疗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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