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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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工伤认定期的如何赔偿

发布者:王永胜律师|时间:2021年11月02日|分类:劳动纠纷 |32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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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过工伤认定期的如何赔偿

工伤认定时间已经过了,一般就无法申请得到赔偿,但员工可以直接起诉公司来承担相关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有哪些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有以下这些: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根据以上的这些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已过工伤认定期的,员工还是可以申请赔偿,即由用人单位来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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