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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发布者:王永胜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3日|分类:刑事辩护 |35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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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犯罪构成为:客体为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客观要件为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二、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能否适用缓刑

根据刑法规定,犯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后,如果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适用缓刑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犯罪构成为一般主体故意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给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如果符合缓刑条件的,犯该罪也可以申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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