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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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贿赂罪可以主观过失吗

发布者:王永胜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1日|分类:刑事辩护 |348人看过

一、介绍贿赂罪可以主观过失吗

不可以。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介绍贿赂的直接故意,且故意的内容是以促成行贿、受贿双方建立贿赂联系为目的,但行贿、受贿的结果是否形成则不是本罪成立的必要条件。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直接的故意,或不明知,或持放任态度,或被蒙骗而介绍贿赂的,可不视为有介绍贿赂的故意。

二、介绍贿赂罪怎么判刑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的区别

1、行贿罪可以由单位构成,介绍贿赂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2、行贿表现为行为人向他人给予财物的行为,介绍贿赂罪表现为以行贿人名义要求他人为行贿人谋取私利而行贿人给予某种“酬劳”,或以受贿人名义向他人提出“酬谢”主张以换取某种不正当利益,或者组织双方会面、提供其他方便的行为。

3、行贿罪在主观上是为了使自己获取不正当利益,介绍贿赂罪的目的则是为了使受贿和行贿得以实现,行为人并不一定具有营利目的。

从这些内容中可以知道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而不是过失,过失是不构成介绍贿赂罪的,即明明知道是给受贿人或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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