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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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黑名单受到怎样处罚

发布者:王永胜律师|时间:2021年09月30日|分类:劳动纠纷 |86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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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拖欠工资黑名单受到怎样处罚

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一)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

第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农民工在工作的时候如果是公司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工资的,到时候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对方被列为黑名单之后,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等方面都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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