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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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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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内容有哪些

发布者:王永胜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8日|分类:劳动纠纷 |33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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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属于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内容有哪些

属于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内容有以下这些: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职业技能培训;

(八)劳动合同管理;

(九)奖惩;

(十)裁员;

(十一)集体合同期限;

(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二、什么情形可以解除集体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这些内容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属于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内容有哪些,这个在《集体合同规定》第八条中有规定。此外,还有关于可以解除集体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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