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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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发布者:王永胜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6日|分类:劳动纠纷 |37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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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业限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因履行劳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竞业限制约定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内容,对于竞业限制约定的履行就是对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竞业限制争议是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竞业限制期限是多久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综上所述可知,竞业限制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为竞业限制一般约定在劳动合同里,因为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引发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所以竞业限制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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