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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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福建九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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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艺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黄伟凡律师|时间:2016年11月21日|分类:刑事辩护 |81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我省诈骗、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闽高法[2013]263

 

二、关于盗窃刑事案件的数额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三千元,六万元,三十万元的,分别认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何X艺盗窃数额为186041元,达到数额巨大的三倍,一审法院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从轻判处何X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被告人何X艺盗窃案

审判长、陪审员:

福建九鼎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何X艺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其盗窃一案的辩护人。辩护人依法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何X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追回全部被盗赃物,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刑侦大队出具的《案件来源及嫌疑人归案经过》,201636在深圳抓获何X艺,何X艺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在何X艺的带路下,民警在深圳市华强电子城C-0122柜台缴获全部被盗的酷睿17处理器81个、内存条162条。归案后,何X艺的供述始终如一,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盗窃罪及盗窃财产价格没有异议,无翻供表现,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本案于201631案发,36即破案。现赃物已全部归还给了受害者。此说明何X艺的犯罪行为没有给社会造成较大的危害。

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第6条规定:“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第8条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二、被告人何X艺当庭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7条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三、被告人何X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根据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刑侦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经查询公安系统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未发现何X艺有违法犯罪前科。这说明何X艺一贯表现良好,主观恶性不大。

四、对于被告人何X艺量刑,辩护人的意见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何X艺虽然盗窃数额巨大,但是属于一次作案,又没有前科劣迹,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有悔改表现,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何X艺的家庭现状比较窘迫,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三个年幼的孩子,年龄分别为10岁、6岁和4岁,全靠其妻一个人支撑着。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对于所犯罪行不重、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其中具备条件的,应当依法适用缓刑或者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同时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加强教育、感化、帮教、挽救工作。”辩护人认为根据何X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建议法庭对何X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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