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整理2020年杭州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20年浙江省统计局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
2019年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899 元,其中,2019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182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876元;
2019年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026元,其中,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7508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352元。
2019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
注意:2020年4月1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杭州地区暂按老法律依据计算,但标准可按统计局公布的新标准计算。
另,根据“杭中法【2020】6号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标准等问题的意见》,于2020年4月1日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统一适用以下标准: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统一按照“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按照“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
(1)60周岁以下,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指数×20年;
(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75周岁以上,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指数×5年
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1)60周岁以下,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75周岁以上,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赔偿期限:①未成年人,计算至18岁。②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3)赔偿限额: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A、18岁以下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B、18-60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年]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C、60-74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D、75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年]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文章来源:http://www.51zjls.com/ArticleShow.asp?id=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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