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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敲诈勒索罪律师,地址

作者:郑君律师团队时间:2019年12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5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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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本条规定“立案侦查”和“受理案件”是指在追诉时效的期限内,对于已过了追诉时效才开始的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不适用本条规定,而是应分别采取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的方法处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二)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自然人和单位。“控告”是指被害人对侵犯本人、本单位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告诉,要求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的行为。“应当立案”是指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立案条件,应当立案侦查的。“不予立案”是指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的情况,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却未予立案。根据本款规定,只要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的,遇有该立案而不予立案的情况,对犯罪分子的追诉就不受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样规定,有利于保证有罪必究,及时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为解决百姓告状难提供法律依据。1、能够使一些企图逃避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在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期限内及时受到刑事制裁。2、对已经超过追诉时效规定期限的犯罪分子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我国刑罚改造罪犯和警戒他人的目的。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没有再犯新罪,说明其已有改恶从善的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在这种情况下,追究其刑事责任就失去了实际意义。3、有利于集中力量打击现行犯罪活动,提高办案效率,有效地发挥司法机关的作用;同时也避免因陈年旧案难以查清,给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带来困难,影响对现行犯的打击。4、有利于安定团结,稳定社会,使已改过自新的罪犯放下包袱,安心工作。本条针对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规定了四种不同的追诉期限《刑法》:1、法定[犯罪]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就是说刑法对该犯罪分子所犯罪行规定的刑罚,[犯罪]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在五年之内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追究。2、法定[犯罪]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犯罪]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犯罪]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犯罪]人民检察院核准。就是说,经过二十年以后,仍然需要对情节特别恶劣,罪恶重大,不追究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经[犯罪]人民检察院核准同意,可以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在确定追究时效的法定[犯罪]刑时,需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法定[犯罪]刑不是指罪犯应判决的具体刑期,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性质和法定情节,与其所犯罪行相对应的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处刑档次中的[犯罪]刑。2、法定[犯罪]刑也不是指某种性质犯罪全部刑罚的[犯罪]刑,而是指某种性质犯罪中与该犯罪情况基本相适应的某一档处罚的[犯罪]刑。即对犯罪分子应在该档量刑幅度内处刑的档次[犯罪]刑。例如,犯杀人罪,法定[犯罪]刑有两档,一档是死刑,一档为十年,应根据犯罪情节确定[犯罪]法定刑是十年还是死刑。

《刑法》对于追缴和退赔的违法所得,如果是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这里所说的被害人,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被损坏或者已经不存在的,应当折价退赔。这一规定主要是要求办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对于犯罪分子通过犯罪所获得的他人的合法财物,在查明情况后应及时返还给被害人,以使被害人的财产利益早日得到保护。

协警单独执法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甘肃省灵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灵刑初字第72号文书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协警单独执法,不具有单独执法权,不构成妨害公务罪主体。非法经营[犯罪]并占有部分投注款的定罪量刑【裁判要旨】行为人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犯罪]业务并占有部分投注款,若非法占有投注款数额较大,宜将全案以非法经营罪和侵占罪数罪并罚;若非法占有投注款数额巨大,此时必须精细考虑非法经营罪量刑档次。当非法经营未达情节特别严重时,宜将全案认定为诈骗罪,鼗非法经营事实作为诈骗罪酌定从重情节;当非法经营情节特别严重时宜将非法经营罪与侵占罪数罪并罚;若非法占有投注款数额特别巨大,宜将全。案认定为诈骗罪,将非法经营的事实作为诈骗罪的量刑情节酌定从重处罚。未经许可从事证券投资咨询可构成非法经营罪【裁判要旨】在销售炒股软件过程中,未经国家证券主管部门许可,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严重,可认定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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