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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自杀是否犯罪

作者:郑君律师团队时间:2018年06月03日分类:案例浏览:577次举报
关键词:杭州刑事律师告诉你:|教唆自杀是否犯罪 。

教唆自杀,是指行为人故意用引诱、怂恿、欺骗等方法,使他人产生自杀意图。教唆他人自杀,有教唆故意.目的是要他人自杀死亡的。那么刑教唆自杀是否犯罪呢?杭州专业刑事律师的杭州刑事辩护律师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故意杀人罪的认定

(一)罪与非罪

1.是否有行为违法的阻断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意外事件、竞技比赛以及执行公务将他人杀死,一般不构成犯罪。

2.他人行为引起自杀案件的认定

(1)帮助自杀行为。帮助自杀,是指

A)他人已有自杀意图,行为人对其在精神上加以鼓励,使其坚定自杀的意图,B)或者给予物质上帮助,使他人得以实现其自杀意图,

C)或者受已有自杀意图者的嘱托而直接将其杀死。在民事侵权行为法中,受害人的同意是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但剥夺他人生命违背法律及公序良俗,所以帮助自杀行为原则上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安乐死”越来越多的得到社会的认可,但在目前我国立法尚未承认其合法的前提下,“安乐死”行为仍构成故意杀人罪。当然,对于帮助自杀行为,由于其不是“剥夺他人生命”的唯一原因,有时可能是次要原因,因而其危害小,处罚应考虑从轻、减轻或免除教唆自杀是否犯罪

(2)教唆自杀行为。教唆自杀是指行为人通过劝说、利诱、命令、胁迫等方法使没有自杀意图的人产生自杀决意并实施自杀行为。由于教唆者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教唆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如教唆对象为无责任能力人,教唆者应以故意杀人罪的间接实行犯对待。

(二)“间接杀人”。

教唆未达到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杀害他人,由于行为的实施者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行为者实际上是教唆者的“工具”。此教唆者在理论上称为“间接正犯”,被教唆者实施的行为应视为是由教唆者本人实施的。教唆者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以上就是杭州专业刑事律师的杭州刑事辩护律师整理的关于教唆自杀是否犯罪相关法律知识,由此我们可以得知教唆自杀,是指行为人故意用引诱、怂恿、欺骗等方法,使他人产生自杀意图。教唆他人自杀,有教唆故意.目的是要他人自杀死亡的,可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你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前来咨询杭州专业刑事律师的刑事律师,他们会提供给您详情且专业的解答教唆自杀是否犯罪。感谢大家的阅读。


《刑事诉讼法》94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教唆自杀是否犯罪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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