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诋毁商誉行为与诽谤罪的区别

作者:郑君律师团队时间:2018年05月27日分类:案例浏览:731次举报
关键词:杭州刑事律师告诉你:|诋毁商誉行为与诽谤罪的区别 。

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现代的生活,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其传播速度非常的快,而有的人肆意在网上传播恶意言语中伤他人,给他人的名誉造成严重的影响。有的人恶意诋毁商誉,那么这两种有哪些区别呢?下面就由杭州刑事律师为大家解释一下。

区别:

1、简单点说,侮辱就是对他人的人格和尊严造成伤害,但不管是什么方式。
而诽谤是指对于别人没有做过的事情进行编造。但同时造成了对他人人格和尊严的伤害。
区别在于侮辱强调的是人格和尊严的伤害。而诽谤强调的是伤害他人人格和尊严的方式。
2、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诋毁商誉行为与诽谤罪的区别
3、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诽谤,是指故意编造莫须有的事实并四处散布,以中伤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诽谤,俗称造谣,其对象明确,无明确对象的,不构成诽谤罪。显然如果所说事情完全属实没又主观上的恶意是不构成诽谤的。

从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诽谤是故意编造莫须有的事实并四处散布,以中伤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诽谤,俗称造谣,其对象明确,无明确对象的,不构成诽谤罪诋毁商誉行为与诽谤罪的区别。显然如果所说事情完全属实又没主观上的恶意是不构成诽谤的。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诋毁商誉行为与诽谤罪的区别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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