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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律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分

发布者:郑君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8年04月03日|分类:刑事辩护 |604人看过

关键词:杭州刑事律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分 。

不同的犯罪有不同的犯罪构成,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是需要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有的人可能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的人可能会以集资为名,来实施诈骗行为,这是两种不同的犯罪。那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杭州刑事律师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分

第一,在犯罪的客体方面,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而且同时侵犯了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则是单一客体,即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分。在司法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无法兑现其在吸收公众存款时给予行为另一方当事人高额利息或高额回报的承诺,甚至给存款人、投资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出现这种情况,往往是行为人投资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但是,这种损失与集资诈骗中行为人的目的就是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而造成损失,是有根本区别的。

第二,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虽然两者有非法集资的共同外在表现形式,但具体的实施方法也有根本的不同。集资诈骗罪中,行为人必须以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方法,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之一;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不以行为人是否使用了诈骗方法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之一,而且行为人通常在吸收存款或者募集资金时,虽有可能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但不会遮掩其盈利的主观意图。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分

以上就是杭州刑事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分在在犯罪的主观方面,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不同,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的不同,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需要注意区分。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杭州刑事律师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杭州刑事律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分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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