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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律师郑君: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的,如何定罪处罚?-最好的刑事律师

发布者:郑君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8年02月25日|分类:刑事辩护 |486人看过

刑事案件“黄金期”就是刑事拘留的前37天,请家属务必慎重对待,把握时机!尽快委托律师去会见犯罪嫌疑人,告知犯罪嫌疑人相关权利义务,防止被公安牵着鼻子走,了解案情后及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

抢劫属于严重暴力犯罪,在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更是要受到法律严惩,那么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的,如何定罪处罚?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杭州刑事律师整理了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的,如何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二、抢劫罪概念: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的,如何定罪处罚?。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三、关于抢劫罪数的认定:

根据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单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截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况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想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要按照数罪并罚进行处罚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的,如何定罪处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杭州专业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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