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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判决书(杭州下城区法院)aab

发布者:郑君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8年01月29日|分类:刑事辩护 |718人看过

公诉机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赵某乙。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7年2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被依法逮捕。现押杭州市下城区看守所。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杭下检刑诉(2007)18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某乙犯故意杀人罪,于2007年7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军青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某乙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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