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标题:李丹律师意外保险纠纷案例:12万意外身故索赔为什么只赔了2万多,我在这起案子里靠“举证责任”拿下了关键胜负手
被保险人在家中摔倒,被邻居发现后送医抢救无效身故,受益人认为这是意外身故,向保险公司主张12万元意外身故保险金。我代理保险公司应诉,最终法院只支持了25420元,其余接近八成的诉求都被驳回了。
案子的难点在于死因始终没查清楚。公安机关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但急救病历、报警回执这些材料里,没有任何一处直接写明死亡原因就是“意外”。我在查阅材料时注意到一个细节:从被保险人身故到下葬,受益人这段时间从没向保险公司报案,后来还拒绝了尸表检验和尸体解剖——这两项本来是查明死因最直接的方式。
我在庭审中主要围绕两点展开:一是举证责任,主张按“意外身故”这个更高标准索赔的一方,应当自己举证证明死亡确实是意外造成的,举证不能的后果自己承担;二是受益人的义务,《保险法》规定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要及时通知保险人,迟延报案又拒绝配合查明死因,这属于受益人自身的过失,导致死亡性质没法确定,而没法确定的部分保险公司不用赔(保险公司此前已经按疾病身故的标准赔付了2万余元)。
法院采纳了这个思路,只判决支付25420元,驳回了受益人其他诉讼请求。
这类死因存疑的案子办下来,我最大的感触是,家属在悲痛中往往会本能地拒绝尸检、拖延报案,这些举动完全可以理解,但从证据角度看,恰恰会让死因永远查不清楚,最终吃亏的还是索赔的一方。如果你正经历类似的理赔纠纷,尽早保留和申请调取相关材料,会比事后再补救有用得多。
李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