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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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专职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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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吴某合伙协议纠纷

发布者:陈炳律师 时间:2018年07月12日 740人看过 举报

2018-07-12

律师观点分析

               李某、吴某合伙协议纠纷


上诉人(一审被告):李某,男,1964年出生,汉族,住黄石市西塞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炳,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吴某,男,1966年出生,汉族,住黄石市西塞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骆小林,湖北润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李某因与被上诉人吴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不服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11月1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11月29日组织双方对提交新的证据予以质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综上所述,李某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李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吴某合伙工程款107873.03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581元,由吴某负担2559元,由李某负担202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581元,由吴某负担703元,由李某负担387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陈炳律师,现执业于湖北方式律师事务所,拥有11年专业执业经验,专注于刑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黄石
  • 执业单位:湖北方式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220********2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湖北方式律师事务所
1420220********29 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