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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发布者:黄超群律师|时间:2022年12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 |187人看过举报

来源:华律网整理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既遂处罚标准: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既遂处罚标准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既遂处罚标准

1、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既遂处罚标准:

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处罚。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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