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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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盗刷如何让银行赔偿?

发布者:徐云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7日|分类:合同纠纷 |528人看过


案情简介:

当事人胡某在成都某银行的某某支行开立了借记卡,2017年1月5日晚上7点左右胡某突然手机收到银行短信,显示该账户连续通过消费、ATM取款的方式支出66162.23元,可是胡某的该借记卡一直自己随身携带,立即反应过来肯定是被盗刷了。胡某立即打银行客服电话,确认该银行卡已经在香港被人使用,产生消费。胡某焦急时刻,经致电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在律师的指导下,胡某于1月6日向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西御河派出所就银行卡被盗刷一事报案,并适用上述借记卡在成都市锦江区的商户消费,并在ATM机上进行了取款操作,且保留了相关凭证。

胡某后续在银行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委托了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刘乃豪律师、李盛律师代理了本案,对银行提起了诉讼,主张赔偿66162.23元及利息。

法院判决:

本案过二审审结终审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银行对储户存款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其中包括对储户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即银行首先要对所发的银行卡本身的安全性予以保障,防止储户信息、密码等信息数据被轻易盗用,其次银行应保证其服务场所、系统设备安全使用。本案中,胡某的银行卡在香港地区发生交易,而胡某本人在成都市亦无出入境记录,且银行卡亦由胡某本人保管,从地域及时间上分析,该笔取现应为他人持伪卡进行的交易。某银行某某支行负有保障储户银行卡交易安全的义务,胡某的借记卡信息被盗取及储蓄卡被复制,银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某银行某某支行应向胡某偿还66162.23元及相应利息。

律师支招:

银行卡被盗刷事件时有发生,个案甚至造成了持卡人难以承受的巨额财产损失,如何保护好我们的银行卡不被盗刷?在被盗刷后如何维权?法也律师支招:

1、保护好个人信息、银行信息;保管好银行卡、尽量不外借;银行卡丢失后立即挂失。

2、刷卡消费,时刻注意卡片,防止被非法机器读取信息。

3ATM自主提款时,注意机器设备及周围有无异常情况。

4、网银消费确认网站正规,不在网吧、酒店等公共场所进行在线交易,切莫贪心各自“中奖”连接。

5、陌生号码手机短信连接请勿点击。

6、确保手机银行开通短信通知,任何交易第一时间收到短信,以有效及时监控银行卡使用情况。

银行被盗刷后怎么办?

1、 立即到银行、ATM机取款或查询余额并保留凭条、或到商店刷卡消费,取得银行卡在本人身边的证据。

2、 立即打银行客服电话挂失或就近将卡上现金取出。

3、 发现被盗刷后,应立即本人拿着银行卡向公安机关报案。

4、 向银行出示保留好的证据,并与银行协商赔偿。

5、 若银行拒不赔偿,则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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