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晨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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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XX与上海XX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朱晨儿律师|时间:2020年06月08日|分类:综合咨询 |16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XX,上海市XX律师XXX律师。

原告张XX与被告上海XX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案情复杂,现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款、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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