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财产被他人执行,官司赢了能拿到钱吗?
基本情况:张某某在法院起诉李某欠钱不还,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发现李某在这个法院以及其它法院也有其它的案件,而且其他人已经在执行他的财产,张某某担心钱被其它债权人分完了,自己赢官司也没有办法执行,要如何处理?
律师意见: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08条的规定,如果你想要起诉或者正在诉讼的债务人(包括公司)的财产正在被执行,那么你是不是可以申请分配执行的财产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你在起诉时或者之前的财产你享有优先权、抵押物权(包括建筑工程款、劳动报酬、办理了财产抵押、车辆抵押等),那么无论你是不是起诉了或者在诉讼任何哪个阶段,可以与执行的法院联系,要求直接参与分配;
(2)如果你不享有优先权或者抵押物权,在你的案子没有判决并且进入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阶段,你就只能看着财产被执行,没有办法向法院申请执行的,等着其它人分完,你来分剩余的财产,若是其它人分完还不够,那么就算赢官司也拿不到钱。
律师建议:如果你不存在任何抵押权物权、优先权、那么对于房产以及车辆这种财产,则建议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或者是诉讼保全,进行轮后查封,以防止财产直接被分完。
附上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