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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可以不可以“免死”

作者:雷洋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796次举报
2022-11-25

来源:华律网整理  

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一般是可以“免死”的;在缓刑考验期间内没有发生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形的,即可以不再执行死刑,并转为无期徒刑等刑罚。关于死缓可以不可以“免死”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死缓可以不可以免死

1、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一般是可以免死;在缓刑考验期间内没有发生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形的,即可以不再执行死刑,并转为无期徒刑等刑罚。《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死缓和缓期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前提不同。

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

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

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缓期执行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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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现为广西沃诚(河池)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婚姻家庭、侵权责任,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民商事诉讼类法律服务业务。同时提...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河池
  • 执业单位:广西沃诚(河池)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51220********8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侵权、行政、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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