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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寄快递常遇到的法律问题

2020年07月16日 | 发布者:张国铁律师团队 | 点击:821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  快捷、省事儿、少跑路,快递服务可谓是,便利了宅家一族,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多数朋友仍倾向于,接“无接触式”递送服务,而由此产生的代收点快递丢失,贵重物品快递丢失等问题,也随之而来,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收、寄快递常遇到


  快捷、省事儿、少跑路,快递服务可谓是,便利了宅家一族,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多数朋友仍倾向于,接“无接触式”递送服务,而由此产生的代收点快递丢失,贵重物品快递丢失等问题,也随之而来,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收、寄快递常遇到的法律问题。

  

  一、门卫、物业、邻居、商店等有替收件人保管快递义务吗?

  

  现实中确实有很多小区的物业、超市可以代收快递。这虽然为消费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由于约定不明,一旦包裹在这些“代收点”丢失也很容易引发纠纷。

  

  对此,我们需要区分这些代收点的性质:

  

  如果小区物业管理协议上有代收快递这项服务,或者小区、单位等门卫处、商店签收快件是有偿服务,或者这类代收点是电商平台选择的“官方”代收点,那么收件人与门卫、小区物业、商店形成一种委托保管合同的关系,门卫、小区物业或者商店需要承担保管好包裹不遗失、损坏的责任,如果快递丢失,应由门卫、小区物业或者商店承担责任。

  

  如果小区物业管理协议上没有代收快递的服务,或者门卫、小区物业、商店签收快件是无偿服务,则与收件人直接形成无偿委托合同关系,则快递遗失的责任就不需要其承担。

  

  邻居代签收也是一种好意施惠的行为,如没有让邻居在签收时验货,货物有损坏的责任也不由邻居承担。

  

  如因物业公司、单位门卫、商店、邻居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快递损坏或遗失的,收件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需收件人提供足够证据证明他们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将快递包裹放在电表房、管井间等处导致包裹丢失的,快递公司要担责。但若是收件人同意的,丢失损坏的,则由收件人自行承担责任。

  

  如果快递人员打电话告知收件人将包裹放置在物业或单位门卫处,而收件人明确对快递员、物业管理人员、单位门卫表示不同意代收,但物业与单位门卫却接收了。这种情况下,如果快递丢失,收件人既可以向快递公司,也可以向物业或单位门卫追偿损失。

  

  二、未保价物品如何赔偿?

  

  王先生经营一家手机店,他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客户邮寄交付手机,不料快递公司将邮件遗失,随后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手机价款8000元。

  

  刘女士也遭遇了丢件事件,朋友邮寄给她的苹果手机在未签收的情况下显示已经签收,几经查找无果,刘女士将快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手机价款。

  

  快递公司目前普遍采用两种赔偿方式:对托运前保价过的快件,按照约定的保价作出赔偿;对托运前未保价的快件,一般按运费的三倍作出赔偿。

  

  因为一般快递单背面会注明:“在相关物品派送过程中,若因本公司疏忽或过失而导致出现寄送物品被盗、遗失或破损等情况,本公司将赔偿被盗、遗失或破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但赔偿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寄送物品运费的三倍。”

  

  由此可见,选择保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寄件人的损失。

  

  本案中,王先生因未保价,在双方约定的七倍运费限额内赔偿其损失,王先生最终获赔154元。而刘女士的朋友在邮寄快递时,花费30元进行保价,保价价值为7000元。最终,刘女士获赔保价价值7000元。

  

  三、收件人签字后发现快件有问题快递员有无责任?

  

  《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第三十条规定,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快件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派员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快递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快递公司逼迫消费者先交款或者先签字再验货,而后又以签字接收为由拒绝赔偿是对消费者验货权的剥夺。对此,收件人可依据《合同法》关于“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规定,拒绝收货;但已经接收的情形下,可依据所拍照的证据,要求快递公司承担未完全履行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发生快递纠纷消费者如何维权?

  

  寄件人或收件人与快递公司就是否赔偿、赔偿金额或赔金支付等问题可先行协商,在超出快递公司承诺的服务时限、并且不超出快件受理索赔期限内,可以依据索赔因素向快递公司提出索赔申告。

  

  协商不一致的,可依法选择投诉、申诉、仲裁、起诉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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