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晓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嘉路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挂靠关系中的工伤处理

发布者:刘永晓律师|时间:2016年09月19日|分类:工伤赔偿 |864人看过

甲作为个人,购买车辆挂靠在乙公司名下对外经营,并聘请司机驾驶该车辆跑货运。如果司机因工作原因受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此种情况下,应当由被挂靠单位乙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乙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可以向甲追偿。

因此,此种情况下,受伤司机可以乙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