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2022年08月15日 | 发布者:朱丽燕 | 点击: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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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另外,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着力扫清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另外,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着力扫清家庭暴力类案件在受理和作出程序中的各种障碍,突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权益保护的时效性,明晰裁判规则,最大限度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解释于8月1日起施行。
2016年制定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反家庭暴力法实施6年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共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0917份,依法保护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该规定明确了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需要在先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其他诉讼,也不需要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一定期限内提起离婚等诉讼。从程序法角度看,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审查、执行等均具有高度独立性,完全可以不依托于其他诉讼而独立存在。这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快速、及时制止家庭暴力的基本特征和制度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