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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7亿个家庭,有30%的已婚妇女遭受家暴,她们为何不反抗?

发布者:李玮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1814人看过


今天小齐想和大家聊一聊“家暴”这个让人愤恨却又无奈的话题。

假若你是妻子,是否会害怕遭受丈夫的摧残?

假若你是丈夫,是否会通过武力或者精神的方式来控制妻子?

在从事法律行业之前,小齐本以为家庭是非常美满幸福的,因为爱情,所以一切皆是美丽,美丽的平静,美丽的陪伴,美丽地度过一生,家是一个温暖的避风港,但是当接触了一个又一个家事案件后,开始对“家庭”的定义产生了一点认知变化。

对于某一类人来说,家是苦痛的囚牢,家是万劫不复的炼狱,和“甜蜜”、“美好”这些词语几乎从来就没有关系。

最近《三联生活周刊》上面就刊登了这样的消息:一位女性早在少女时光,便阴差阳错地和一名不熟的男子成为夫妻,于是迎来了悲惨生活的开始。

其实小玲当时已有婚约,但和男友闹了矛盾,男方出门打工,至此不回,女子因为愤怒,而有意于另一位男子——来村的一位女子想她介绍起了自己的哥哥。

一方面是对心上人迟迟不归的愤怒,另一方也是内心的伤痛需要一个人来安慰,所以才在相亲男子妹妹的怂恿下,去那位男子的家里,提前接触一下。

本来小玲只是想着去认识一下,吃一次午饭便回去,可是两家距离相差甚远,交通不便,所以在那位女子家人的执着请求下,便打算住下一晚,次日再走。

就是这个决定,小玲为此承担了难以置信的代价。

当晚,男子就在全家人的配合下,玷污了女方。当地农村人的思维都比较狭隘传统,都法律意识极为淡薄,小玲觉得自己经历了此事,就彻底成了对方的人,即便她明明可以诉诸法庭。

一开始便能做出如此行径的人,也别指望婚后能够好好对待妻子。如果要用一句话来形容小玲的生活:每天都生活在恐惧里,只要稍有不慎,便可能是皮青脸肿、血肉淋漓的后果。

对于丈夫来说,小玲只是自己的附属品,必须按照自己的意志而存活,因此自己对妻子有着绝对的支配权,情绪不好随时可以将妻子作为泄气桶,家庭温暖和人权什么的一切都是虚谈。这里只有单方面的压迫,没有爱,没有平等,没有人道。

如此生活,持续了18年之久,在此期间小玲当然也想过要逃脱,但始终没有下定决心,真正束缚她的不是现实处境,而是那根深蒂固的思维,让她觉得逃离是一种错误,哪怕伤痕累累,也要坚持所谓的“正确”。

所幸的是,小玲这一次在见识到了其它的“家庭”受害者后,受到了鼓舞,决定反击,离婚诉讼也到了一定的阶段,很快就能迎来自由。

小玲这一类属于我国典型的农村家暴受害者,据妇联统计,我国的婚姻中约有30%的家暴比例,在朋友圈里秀甜蜜恩爱的,实际情况不一定完全是这样,也许他们只是展示部分想要被你看到的信息,其实有很多的难言之苦,袖子里的肌肤都是一片青紫,都被主观地隐藏,人容易产生这样一个心理:只要缺什么,就会喜欢炫耀什么。这样的高比例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产生,最直接的影响是:女性普遍都不愿意结婚了,甚至恐婚。至于被问到为什么,那是因为无数人可怕的遭遇就这么摆在了面前。

在直面这个严峻现象的同时,想必会有很多人有和小齐一样的疑问:她们为何迟迟都不选择反抗呢?

这一点小齐在前文也略有揭示,家庭暴力往往高发于哪些思想封闭的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偏远的农村,女性的思想非常古朴,一家以丈夫为主,在很多事情上面都要遵从丈夫的意志。故事中的小玲也是如此,当自己第一次被蛮狠地夺走时,首先想到的不是反抗,而是顺从,认为自己都已经这样了,以后不配再接受别人的爱,所以必须要以妻子的身份好好服侍丈夫。然后一直忍受丈夫的虐待长达18年。

除了思想外,还有心理上的因素。美国临床法医心理学家雷诺尔·沃科(Lenore Walker)提出“受虐妇女综合征”的概念,指的是受虐妇女长期受暴且多次摆脱家庭暴力失败之后,会产生一种无法摆脱施暴人的心理。虽然这种经历非常痛苦,但是当持续到一定的时候,受害者反倒会去适应、接受,觉得这就是自己的命,此生都要接受这样的命运,哪怕自己一点也不喜欢。

像这样的客户,小齐接待了很多,作为一个家事律师,虽然能够对单个的客户实施援助,但对于整个群体而言,能够起到的帮助是非常有限的,只能向社会再次呼吁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

愿以后对家暴的遏制和对受害者的帮助,不再停留在口号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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