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后,可能存在着遗产继承的情况。很多人不知道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个问题就包含了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财产的继承关系,另一个则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关系。继承之中还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继承的方式不一样,也会影响共有关系的结果。
那么齐家团队对这个问题整理出相关的法律条文,供大家参考: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
2、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综合上述规定,小齐作出了以下的基本结论:
1.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通过法定继承得到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2.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继承中已经明确只归夫妻一方所有,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3. 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其中包括一方在婚前继承的财产,无论是何种继承方式),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