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方式多种多样: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遗嘱,立遗嘱人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订立遗嘱。但正因形式上的众多不同,还有就是老人家在订立遗嘱的时候没有想清楚怎么分配财产,总是改变主意。所以常常会出现多份遗嘱同时存在的现象。这种情况下,遗嘱还具有法律效力吗?子女应该如何继承老人家的遗产呢?
多个遗嘱的法律效力
一、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1、遗嘱全部无效的:
① 遗嘱被确认为全部无效后,全部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② 法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③ 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该财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2、遗嘱部分无效的:
① 遗嘱被确认为部分无效后,如果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仍为原所有人所有;
② 如果无效部分属于遗产,则该部分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③ 其他有效部分仍按遗嘱继承。
二、审查多份遗嘱内容是否相互抵触。
1、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
当存在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时,多份遗嘱可以同时适用,互不冲突。
2、多份遗嘱,内容有冲突
(1)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我国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当存在多份内容冲突的遗嘱时,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有效力。
(2)无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是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小齐认为,当老人家留下多个遗嘱的时候而要进行处理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确定效力,产生遗嘱纠纷也可以委托律师来处理。由专业律师来处理遗嘱纠纷案件不仅可以有效解决问题,还可以腾出时间和精力处理老人家的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