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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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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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想迁孩子的户口却遭到对方阻挠?告诉你1招决胜

发布者:李玮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3日|分类:私人律师 |494人看过

最近,刚刚拿到孩子抚养权的李女士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开始为另一件事情发愁了。原来,自从她取得孩子抚养权之后,便着手考虑孩子以后入托、上学的问题。李女士心想着把孩子的户口迁到自己的居住地,以后可以更加地方便。

 

为此,李女士多次与前夫赵先生联系,想要他带着孩子户口本配合办理户口变更手续。没想到,赵先生一直避而不见,借此来为难对方。李女士虽然气愤,却不知所措。情急之下,她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是李女士不知道的是,强制执行一般针对的是财产,况且判决书中没有给孩子办理户口变更登记的内容,是无法申请强制执行的。但是主办案件的法官见到李女士如此着急,便向李女士解释:“虽然判决书上没有给子女办理登记户口的内容,但是法院的生效判决书都是法律效力的,拿着判决书去派出所也可以,等下我帮你跟派出所确认一下。”经过法官的沟通得知,生效判决书只要有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内容,就可以直接变更户口登记。就这样,李女士在没有户口本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了户口变更。

 

齐家律师团队提醒: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误解,认为夫妻离婚之后,抚养孩子一方必须有原来的户口簿才可以变更孩子户口。其实在对方不配合的情况下,也可以凭借生效判决书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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