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拆迁律师高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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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行政诉讼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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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拆迁补偿政策是真的吗?

发布者:安徽拆迁律师高飞律师|时间:2017年12月11日|分类:房产纠纷 |1103人看过

最近有许多安徽农村被征迁人向我们询问2018年的拆迁补偿标准新政策,甚至有被征拆人后悔拆得太早,后悔没有等到所谓的2018年最新拆迁标准和政策!对此,安徽拆迁律师高飞要澄清事实,说一下大家口中的2018年安徽拆迁最新标准或者政策是怎么回事?

其实打开这些冠以“2018年新政策来了”,“最新拆迁标准”名目的文章,里面的内容并没有涉及“新政策”,“新标准”,大多是现行的法律规定或拆迁常识,甚至有些是无依据的标准和谣传。所以大家一定要擦亮慧眼,仔细甄别信息!

法律法规目前尚未变动,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可持续关注!

  农村征地拆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这些国家层面上的法律、法规具有普遍性、稳定性,甚至是滞后性,这就决定了其不可能朝令夕改,所以目前尚未有根本变动,否则会影响法律的适用,乃至社会的稳定。

2017年5月,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该修正案一旦审议通过,上升到法律,会给农村被征迁人带来许多新变化:1.农村房屋不再作为附着物补偿,而作为独立的财产权补偿;2.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3.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保障农村被征迁人的参与;4.社保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土地补偿价格提高等等。

但是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立法审议工作,同时提前开展《土地管理法》修改相关配套法规的研究起草工作。因此,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什么时候通过审议并正式生效实施还有待观察。也建议大家持续关注!

地方政策文件最有可能更新,一定要时刻关注!

  各个地方关于征地拆迁补偿的政策性文件,是最有可能不断变动和更新的,所以农村的被征迁人一定要时刻留意和关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最有可能变动的就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订并公布的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一般3-5年更新一次,所以建议大家留意并适用自己所在地方的最新补偿标准。

2.地上附着物、青苗的补偿标准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青苗费以及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鱼塘、养殖场、坟墓等的标准并没有国家的统一规定,具体补偿标准或者计算方式要看地方规定。所以2018年是否有新的规定或政策一定要时刻关注!

综上,第一,已经拆迁完毕的被征拆人不必因为没有等到所谓的2018年最新拆迁政策而后悔。

  第二,还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迁人不要轻信在非官方网站流传的所谓的2018年征地拆迁政策,也不要被动、盲目地等待最新政策,面对不合理拆迁补偿,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请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开展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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