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巢湖市司法局报道巢湖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调委会主任、各乡镇(街道)调委会驻所调解室调解员、市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主任、司法所全体人员、全市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共计32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内容主要有:《<民法总则>等法律颁布施行背景下的人民调解》、《浅谈集体土地权属纠纷、承包经营权纠纷处理程序》,分别由巢湖学院法学专业讲师汪开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飞对参训人员进行培训。汪老师对《民法总则》、《物权法》等法律中与人民调解工作有关的主要规定进行了理论上的阐述,并运用实际案例,分析人民调解工作的方式、技巧;高律师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纠纷类型、处理的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通过此次培训,能够进一步提高我市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的服务质量,更保障了今后我市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