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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协议案件按照民事标准缴纳诉讼费吗?最高法明确答复!

发布者:安徽拆迁律师高飞律师|时间:2022年04月12日|分类:法律顾问 |725人看过


行政协议案件中,涉及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协议的,如要求支付款项、交付房屋、赔偿损失或者进行补偿,都会涉及到标的金额问题。

实践中,有部分地区人民法院还是认为应该按照民事诉讼的标准收取诉讼费用。而部分如招商引资协议、大型企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所涉金额较大,如果按照民事诉讼标准收取诉讼费用,将导致行政诉讼按件收取50元费用的优势不复存在,大大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与行政诉讼法及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的立法目的存在一定的冲突。

高飞律师收集整理了最高法相关答复及会议纪要,基本可以明确行政协议案件收取诉讼费用应当按50元/件收取诉讼费,如果立案时再遇到法官要按照标的收取诉讼费,请把下面的内容打印给他们看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案件诉讼费用如何交纳问题的答复

                                                                                             (2020)最高法行他8号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诸葛文同等人诉大连保税区二十里堡街道办事处履行行政协议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是行政案件,诉讼费用适用行政案件的交纳标准

此复。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关于行政审判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13.不依法履行、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法定职责案件和签订行政协议行为案件,人民法院应如何收取诉讼费?

答:不依法履行、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法定职责案件以及对签订行政协议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是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以及签订行政协议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应当按照行政案件的诉讼费收费规定,每件收取50元的诉讼费。如果起诉人一并提起行政补偿或者行政赔偿的,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案件依法不应当收取诉讼费。

理由:诉不依法履行、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法定职责案件和签订行政协议行为案件,既然是行政案件,就应当按照行政案件的标准收取诉讼费,每件50元。同时,自2018年2月8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失效,其中第十六条关于诉不依法履行、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协议义务案件,准用民事案件交纳标准的规定,不再具有法律效力。退一步讲,即便依照前述解释第十六规定,按照民事案件缴纳标准,起诉不依法履行、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协议义务行为,应当按件收费,民事也是50-100元,而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赔偿部分不收费,与按照行政诉讼收费标准收取诉讼费没有什么差别。



高飞律师,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安徽科技学院人文学院特聘教授、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第四届合肥市优秀律师。
团队深度耕耘的业务领域:房地产法、土地与矿产资源法、征收拆迁及补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招商引资等行政协议。
欢迎就文章所讨论的法律问题深度探讨或咨询个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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