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返岗但因疫情原因滞留,算旷工吗?关于劳动争议的三个法律问题
1、节后返岗但因疫情原因滞留,算旷工吗?
这种情况不应认定为旷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观察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
注意:员工有必要留好当地政府发布的防疫公告、火车等交通工具停开等证明,必要时提交用人单位。
2、往返途中不幸感染新冠肺炎,能认定工伤吗?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
由此看来,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的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但如果是驰援疫情重灾区的医护人员和其他支援人员,发生暴露感染后,可认定为工伤。
3、过年留守岗位能主张加班费吗?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注意:如果留守岗位加班,单位不能采取以值班代替加班、以红包代替加班费等做法,劳动者有必要保留加班通知、排班表、考勤记录等,收集有效证据,必要时根据这些证据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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