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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继承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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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发布者:孙郑律师|时间:2019年10月31日|分类:婚姻家庭 |303人看过

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遗嘱包括以下五种表现形式:

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是指由录音设备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遗嘱人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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