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律师代理吴某与陈某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最终达到吴某仅需向陈某支付五万元补偿款的情况取得案涉房产全部所有权的和解结果。
基本案情:吴某与陈某曾为情侣关系,在恋爱期间吴某曾出资购买南海某房产,首付款、购房优惠抵扣款、交易税费、按揭贷款均由吴某支付,但在此过程中陈某提出将该房产用作日后婚房所用,故在签署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吴某将陈某作为共同共有人签署购房合同,并随后取得登记为共同共有的房产证,后双方分手,并就房屋处分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陈某一开始要求平分房产,后来要求吴某支付30万元补偿款。张律师介入后,通过大量研究和准备,将陈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将房产全部权属判归吴某,在开庭前车某主动联系张律师要求和解撤诉,并接受五万元补偿款的方案。随后双方在张律师的陪同下办理了相关的法律保障措施。
评语:现在社会情侣购房但最终分手的现象愈发普遍,在该类案件中,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往往造成较大的法律争议和事实争议,如何做好事前保障和事后维权,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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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少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