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律师及团队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大额的非婚生子和同居者的继承案件,成功为非婚生子取得一百多万元的继承款,为同居者取得六十多万元的继承款。
案情:死者在未离婚已与妻子长期分居,并与陈某长期同居,并生下一子,但并未入死者户口,亦未在出生证上记载死者为父亲。死者在去世前曾拟定两份遗嘱,第一份是将财产部分遗赠予陈某,其余部分指定由婚生女和非婚生子继承,第二份遗嘱是简单地指定由非婚生子继承。后经过张律师和团队律师的努力,成功为非婚生子取得一百多万元的继承款,为同居者取得六十多万元的继承款。
评语:本案的判决结果证明非婚生子女和同居者只要委托律师代理运用诉讼技巧得当的,也是可以继承或分得遗产的,对于被继承人而言,委托律师代为起草遗嘱也显得尤为重要,以免产生歧义和纠纷。